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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政府出台《海安市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海安市社 发布时间:2019-12-04 字体:[ ]

为贯彻落实绿色农业发展理念,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从源头上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降低生产成本,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海安市政府近日出台《海安市农药零差率统一配供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试点范围为海安市各区镇50亩以上的粮食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试点配供的农药为小麦种植生产病虫草害防治使用和基本农药。试点时间从2019年10月起至2020年12月底,在试点范围内建成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服务的农药集中配送体系。试点范围内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面积占比85%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5%,主要农作物病虫草害绿色控产品应用占比80%以上。

《实施方案》提出,海安市社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的指导要求,积极开展农药零差率配供试点工作;招标采购麦季除草剂及时配送到我市50亩以上的种田大户手中。海安市社所属的海安惠民农资有限公司在资金、人力和运输工具上提前做好充足准备,保证农药零差率配供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