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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府办印发《海安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海安市社 发布时间:2019-10-16 字体:[ ]

为进一步减少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影响,开展好我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近日,海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安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通过2-3年的努力,全市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70%以上,回收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置率达100%。《方案》明确了工作机制,由农业农村局会同生态环境局、供销总社等3部门共同做好海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形成协调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龙头企业与无害化处置企业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方案》指出,海安市社负责指导本系统农资经营单位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储存及转运工作,协调无害化处置企业与农资经营企业的业务衔接。帮助收集、转运、短期储存企业与系统外农药经营网点进行业务对接。指导回收企业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储存及转运业务。引导企业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回收基础台账。指导承办企业集中回收、储存、转运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方案》还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龙头企业——海安市社所属的海安惠民农资公司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负责做好全市农药经营网点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集中收集、转运、短期储存任务;定期将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解缴无害化处置企业;及时做好用于收购环节财政补贴资金与回收网点的结算。迅速添置好专用运输车辆、设备,建设好专用储存仓库,配备好工作班子和服务人员。规范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转运、储存、解缴、结算等规章制度和基础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