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预算公开总体情况
来源: 南通市供销合作社 发布时间:2017-03-20 15:24 累计次数: 字体:[ ]

第一部分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决算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以下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16]89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三条财审处负责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四条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等。

第四章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五条本单位预决算信息通过南通市财政局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

第六条经市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七条监察室负责对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本单位按照《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苏政发[2006]95号)等规定要求,做好预决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及时解疑释惑,避免社会公众误解,密切关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第二部分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促进供销合作经济的发展。

2.代表市级社社有资产出资人,管理运营市级社社有资产和社员股金,推动企业深化改革,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稳妥地抓好现有存量资产变现和社员股金兑付工作。

3.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发展专业合作社和消费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实行开放办社,为全市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4.向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社的意见与要求,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

5.指导全市供销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社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6.按照市政府的授权,组织、指导全市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管理和服务,促进城乡物资交流,发展供销合作经济。

7.指导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组织队伍建设和人才开发工作,组织指导供销系统干部和职工的教育培训。

8.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关键一年。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发11号、苏发31号、通委发13号文件要求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紧围绕“两聚一高”总目标,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基础,抓关键,攻难点,不断提高供销合作社的内在活力、经济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加快形成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打造服务“三农”的综合平台,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依据总体要求,2017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是:
1.力争销售及利润总额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增长。
2.改造提升基层供销社13家,建办“农综社”试点2家,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40家,提档升级为农服务社120家。
3.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3.9万亩,培育一二三产业融合体7个。
4.新建、续建项目11个,项目投资总额52亿元。

二、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编制现状。

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财务审计处、社有资产管理处、社务管理处、经济发展处,另按有关规定设立机关党组织、纪检组(监察室)、工会、共青团等。

所属单位情况:无下属单位。

编制现状:本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现有编制28人,实际在编28人,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

四、收支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南通市本级预算的通知》(通财预[2016]25号)要求,本着“厉行节约、强化约束,规范透明、注重绩效”的原则,根据本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编制2017年本单位部门预算。

第三部分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见附件)

第四部分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1182.8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46.32万元,下降3.8%。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总计1182.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1182.8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1182.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32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取消为农综合服务社扶持资金30万元,以及抚恤金调整预算方法。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支出预算总计1182.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032.9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72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抚恤金调整预算方法。

2.项目支出134.4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6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取消为农综合服务社扶持资金30万元。

3.不可预见费15.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07.79万元,比上年增加3.34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调增。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48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48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二)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40.04万元,比上年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会议制度,压缩会议费用。

(三)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25.92万元,比上年增加14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今年的培训计划较去年有所增加,费用同步增加。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不可预见费:指年初预留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支出的经费。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