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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社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四大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启东市社 发布时间:2020-04-08 字体:[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近日起,启东市供销合作总社落实市委要求,在全系统开展“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提升站位抓整治。启东市社要求各科室提升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同时,及时出台《启东市供销合作总社2020年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分解整治任务,并迅速将专项整治工作在全社铺来。市纪委派驻第十六纪检组组长周连法同志全程参与监督实施。

二是高调推进抓整治。成立以党委书记张东霞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及商业总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组员的“四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推进,一抓到底。做到安排部署快、领会精神透、自查自纠深、整改措施实、督促检查严、长效机制细,确保人人自查,个个承诺,层层公示,自查面达100%。

三、问题导向抓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整改问题、解决问题贯穿整治全过程。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从严从实找准各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求各科室、商业总公司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具体措施、时间表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对整改问题采取清单式管理,逐一销号,件件落实,确保查摆出的问题及时高标准整改纠正到位。

四是督促检查抓整治。启东市社党委坚持高标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结合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督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不走过场。同时,总社结合实际,对专项整治中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成效不明显、自查自纠不彻底、整改举措不具体、推进落实不及时的科室和个人,建立通报曝光制度,纳入内部效能考核。

五是定规立制抓整治。坚持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有机结合,要求各条线、各科室及时将好的经验做法提炼固化成制度,形成严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切实结合供销系统职能和行业特点,深入排查,举一反三,主动深挖容易发生问题的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环节,切实把防范关口前移,建立起经常抓、常态抓,长期抓、长效抓的工作机制,推动专项整治贯穿全年、常态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