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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供销合作总社多措并举宣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

来源: 海门区社 发布时间:2022-06-09 字体:[ ]

《信访工作条例》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信访工作领域的基础骨干法规,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海门区供销合作总社多措并举,在全系统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工作。

一是集中学习,提高认识。海门区社党组切实把抓好《条例》贯彻执行作为履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的首要任务,将《条例》学习列入5月份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系统各单位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把《条例》学习列入各党支部5月份党日活动内容,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条例》,深刻理解信访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信访工作体制、信访事项的提出和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监督和追责等,确保应学尽学,实现党员干部全覆盖,形成系统上下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全面贯彻《条例》的良好局面。

二是多样宣传,注重实效。海门区供销系统各单位创新学习教育形式,深入开展活动,通过在办公点醒目处设立《信访条例》宣传栏,发放宣传海报,为企业法人代表、单位职工和私营业主送上《信访工作条例》纸质宣传册,透过学习强国平台分享转载学习《条例》贯彻落实精神、评论员文章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普及信访知识,推广《条例》实施。

三是狠抓落实,强化治理。海门区社把信访工作实践作为学习宣传《条例》的有效途径,结合全区“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行动,以“双百攻坚”竞赛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信访问题源头治理、重大活动信访保障等重点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明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对重点人、重点事,落实责任,明确领导和责任人,分析问题症结,有效化解。

海门区社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加大力度解决信访问题,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效,及时就地解决辖区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持续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水平,促进供销系统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