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2014年度工作总结
来源: 南通市供销合作社 发布时间:2014-03-18 16:37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总社,各参控股企业: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社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与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高举为农服务大旗,加快改革发展,全面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现将2014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综合改革稳步推进。市总社出台了《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在海安召开了改革发展座谈会,明确了五个重点推进方向,指导海安县社、如皋市社先行先试,系统上下形成了深化改革的浓厚氛围。海安县社争取县政府下发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四个一”的改革目标。

二是系统经济稳中有进。全系统实现销售总额987.9亿元,同比增长10.7%,实现报表利润7.37亿元,同比增长3.1%。在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不减、供销社传统业务受到冲击的背景下,系统主要经济指标增速有所回落,呈现新常态。各县(市)区社奋勇争先,港闸区社、海门市社、通州区社销售增长靠前,海门市社、海安县社、如皋市社利润增幅靠前;海门市社、如皋市社还入选全国总社系统百强县级社,分别位列第6位、第37位。

三是基层组织不断壮大。为农服务社提档升级功能增强。全系统为农服务社再增144家,提档升级123家,基本满足了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样性需求。如皋市社、通州区社为农服务社建设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成效显著。全系统领办专业合作社113家,培育联合社4家,有力推动了农业产业的发展。市总社牵头组建了跨区域的苏洪葡萄专业合作联社,葡萄种植面积达到2850亩;联合市委农办开展了营销示范社评比活动,命名表彰了20家营销示范社。海安上湖农产品、如东岔河陆港畜禽专业合作社获得国家九部委联合表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海安兴业食用菌、海门叠石桥葡萄专业合作社获得全国总社“示范社”称号。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再上台阶。全系统依托“两社一会”、社有企业和投资平台,采取多种形式恢复重建基层社7家。海门市社基层社实力不断增强,三阳、三和、包场三家基层社成为全国总社“基层社标杆社”;启东市社以供销商业总店为主体打造全新基层社,潜能得到释放,发展更具活力。农业社会化服务彰显特色。全系统依托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开展农田托管、庄稼医院、农产品营销、秸秆利用等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通州区社大田托管覆盖农民4万多户,服务面积超过10万亩,其经验还在省总社年度工作会议作了交流。市总社出台文件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省总社在如东召开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推进会。全系统共培育秸秆加工专业合作社22家,年利用各类秸秆30多万吨。此外,市总社还首次参与全市秸秆禁烧禁抛督查工作,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是“新网工程”亮点纷呈。全系统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逐步建起了覆盖城乡的现代流通体系。四大网络经营稳中提质。全系统连锁企业网点达到5150个,实现连锁销售额161.68亿元,同比增长20.4%。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等传统行业发展势头良好,营业收入占比超过60%。农产品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全系统投资参建农产品批发市场7家,改造提升农贸市场13家,农副产品市场年交易额达到158.8亿元。通农物流猪肉交易区开业,全年交易额达到73.6亿元;海安农批市场扩建改造工程基本完成;中国供销·启东农产品物流港项目基础工作全面展开。农产品直营直销深受欢迎。通农物流与通州好便当净菜食品公司合作,开办了20家农产品直营店,提前完成市政府为民实事任务,农产品均价比农贸市场低10-20%,受到市民欢迎。如皋市社在南京、上海等地开设“苏皋长寿”农产品专卖店,在中国供销集团总部举办推介会,提升了如皋长寿农产品的知名度。农产品电商平台蓬勃发展。如皋寿都密码公司建办中国长寿农产品供销网和长寿密码网,整合全国长寿特色产品近千种。通州区社开发了秒达供销网,致力打造通州特色服务窗口;启东农产品供销网覆盖了启东80%以上的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社及生产基地;通农物流先后开通淘宝商城店及自有商城网站,海门苏合销售合作联社开通了合作社网购平台,为消费者提供网上交易、网下配送服务。农药集中配送有序开展。和盛农资、通联农资、新星农资公司等社有企业成功中标各辖区农药集中配送业务,开展“零差价”农药集中配送,有效减少了高毒残留和假冒伪劣农药的流入,从源头上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也让农民得到了真正的实惠。

五是社有企业势头向好。社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成为全系统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撑。农发公司成功增持了南通农业商业银行的股份,社有资产影响力得到提升。果品公司与港闸区社通力合作,开展农贸市场托管经营,业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棉机公司顶住市场下行压力,成功开发粮食烘干机等新产品,棉机市场占有率得到巩固。通农物流二期工程稳步推进,蝉联全国批发市场百强,并获得“保障城乡供应全国先进市场”称号。和盛农资服务成为江苏名牌,公司与湖北荆门市供销社合作成立连锁公司,成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海门小贷公司坚持拓业务、控风险,全年发放贷款2.6亿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升。中农物流积极拓展化工品和仓储业务,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各县(市)区社社有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形成了品德超市、汇益食品等一批先进典型,海门供销集团公司、启东供销商业公司受到市政府表彰。此外,专项资金争取工作也实现新的突破。全年为社有企业、专业合作社项目争取中央、省、市“新网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供销合作社新型合作项目等扶持资金2240万元,其中,海门苏合农产品销售合作联社产销对接项目获得了中央、省财政补助1200万元,强力支撑了“新网工程”建设和农超对接工作。

六是主题活动精彩纷呈。组织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组织涉农加工企业参加海峡两岸名优农产品展销会,现场销售132.1万元,签约金额10.95亿元。组织专业合作社参加中外合作社贸易对接洽谈会,与马来西亚、伊朗、土耳其、斯里兰卡等国合作社洽谈合作,为南通农产品走出国门增加了新渠道。主办农产品进上海洽谈会。联合上海市总社举办了第十一届南通农产品进上海洽谈会,达成购销协议30项,成交金额5.96亿元。如皋市社依托如皋农产品沪皋流通销售商会,举办了如皋特色农产品进沪展示展销会。联办中国长寿农产品博览会。联合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如皋市政府、如皋市社等单位举办中国首届长寿农产品博览会暨网购节,全国26家长寿之乡组团参展,1000多种商品亮相,销售额逾500多万。主办台湾精品水果节。联合全国总社台办、台湾农会主办了第二届台湾精品水果节,果品公司台湾水果直销集散中心同时开业,得到台湾农会、水果加工销售企业的普遍赞誉,有力推动了台湾水果常态化销售和两岸经贸交流合作。开展农村合作经济研讨。以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为主题,邀请了孔祥智、陈建华等知名“三农”专家以及全国总社合作事业部葛书院处长作主题讲座,凝聚改革共识,研讨改革思路,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丰富对外宣传平台。在与江苏科技报社合作“富农强社”专版的基础上,开通了南通市供销合作社网站,成为全系统开展对外宣传、政务公开和工作交流的主平台。

七是群教活动成效凸显。市总社党组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狠抓“四风”整改,强化自身建设,推动机关作风转变。狠抓正风肃纪。认真对照中央、省、市规定和要求,率先垂范,真学真改,减少办文办会,规范公务接待,调整办公用房,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和完善了机关日常考核、社有资产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21条规章制度,初步建立起以制度建设统领全局工作的长效机制。推进“三解三促”。为如皋下原三个结对村困难农户和种植大户送去16吨化肥助力春耕生产,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促进村民增收。深化“一评五制”。机关3名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1名年轻干部下派到企业挂职,推动了干部资源在不同岗位间的合理流动和培养锻炼。

一年来,全系统的创新做法和不凡成绩引起了系统上下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全国总社领导接连来通视察调研。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总社原主任李成玉,全国总社党组成员、副主任邹天敬,党组成员于培顺,监事会副主任汤益诚等先后来通视察调研,充分肯定南通供销工作,称赞做得有声有色。

——主要领导多次赴京参加表彰会、文件起草会。市总社主要领导先后应邀赴京参加了供销合作社改革文件起草座谈会和《供销合作社工作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还参加了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全国总社成立60周年纪念大会,获得了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受到了汪洋副总理的亲切接见。

——主流媒体关注南通供销改革发展经验。《新华日报》、《中华合作时报》、《南通日报》等主流媒体纷纷聚焦南通市总社综合改革和农超对接工作,进行了系列报道宣传。中国合作经济发展论坛组织综合改革探访调研团来南通进行深度调研,形成的调研成果在《中华合作时报》整版刊登,引起较大反响。

——全国多地同行来南通考察交流。一年来,上海、辽宁、山东、陕西等省内外同行共计20余批次来南通参观考察,经验做法广受同行好评。

回顾2014年,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及上级社的领导,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更离不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将制定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推动供销合作事业更上一层楼。

                                                                        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3月18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省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