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坤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总社机关各处室:
经市总社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核同意:
王坤明同志任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社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职务;
顾锦坤同志任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邱福泉同志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社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职务;
免去王坤明同志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职务;
免去顾锦坤同志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社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主任科员职务。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二日
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
抄送:市总社各直属单位,各县(市)区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