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总社各处室:
经市总社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免去秦晓春同志兼任的团委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总社各参控股企业,各县市(区)供销合作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