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祁道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总社各处室:
经市总社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同意:
祁道明同志任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社务管理处副处长职务,免去社务管理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张岚同志任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团委副书记职务;
余欢欢同志任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财务审计处副主任科员职务;
王雷同志任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处科员;
殷鹏华同志任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社务管理处科员。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总社各参控股企业,各县(市)区供销合作总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