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是什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明确指出,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营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迫切需要供销合作社在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农业绿色生产和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流通效率、推动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领办创办专业性和综合性农民合作组织、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上发挥更大作用。多年来,全省各地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和体系建设,系统优势、规模优势得到巩固和发挥。但是必须清醒认识到,从省、市、县供销合作社到乡镇基层社整个组织体系还不完善,个别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无机构、无人员,一些乡镇基层社“名存实亡”;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合作经济组织属性不强。有的地方对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干部专业素质、专业能力不强,人才匮乏。这些问题如不解决,将影响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影响供销合作社推动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城乡经济等作用的发挥。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大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紧紧抓住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这个关键,加大部署推进和落实力度,全面构建功能完备、服务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打造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懂农业、懂经济、懂政策,爱农村、爱农民、爱供销合作事业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努力再创供销合作事业新辉煌,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