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市总社 发布时间:2020-01-17 10:38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供销合作总社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学习新条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严谨、规范。一是强化工作领导。坚持实行主要领导总抓、分管领导负责、各成员具体落实、各处室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社办公室作为责任处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上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序。二是强化公开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明确信息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三是发挥平台作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需要,利用市社网站对尿素淡季储备和应急储备竞标评标、房屋出租、购买服务人员招聘、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奖励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告,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公开透明。

供销合作社无行政审批、许可和执法权,所以不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公开情况。2019年,通过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285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9条,收到依申请公开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

2017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数量和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提高,存在公开不及时情况。三是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个别与公众民生相关的信息解读存在滞后。下一步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的质量,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一些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策解读等信息,对外宣传供销合作社发展成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