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南通市供销合作社 发布时间:2018-03-01 13:21 累计次数: 字体:[ ]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从“中国南通”政府网站(http://www.nantong.gov.cn)或者“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网站(http://ntcoop.nanto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59003055、59003056(传真);通信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1楼,邮政编码:226007;电子邮箱:ntcoop@nantong.gov.cn。

  一、概述

  2017年,市供销合作总社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及《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更好的通过信息公开反映供销社工作动态,提升本单位公信力。现将市供销合作总社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市总社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贯穿延伸到各项工作中去,坚持实行主要领导总抓、分管领导负责、各成员具体落实、各处室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市社办公室作为责任处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上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序。

  (二)强化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市社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市总社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总社网站信息报送考核办法》和《市总社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明确信息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处室认真把关,办公室严格审核,重要信息社领导审定后发布。

  (三)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积极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建设维护与更新工作,专人负责,保证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及时性。利用市社网站开展了尿素淡季储备和应急储备竞标评标、市社法律顾问招标、企业年审评估招标、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公示、房屋出租等多方面内容进行公示公告,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公开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市总社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发布各类动态信息329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参与新闻发布会1次。收到在线咨询1条,并及时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7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存在问题与下步打算

  2017年,市总社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与政府其他部门相比,供销合作社无审批、办事等职能,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侧重机关事务公开和为农服务两方面内容。2018年,我社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采取多种渠道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更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