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市总社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2-22 15: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从“中国南通”政府网站(http://www.nantong.gov.cn)或者“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网站(http://ntcoop.nantong.gov.cn/ )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59003055、59003056(传真);通信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1楼,邮政编码:226007;电子邮箱:ntcoop@nantong.gov.cn。

一、概述

2018年,我社在市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等文件要求,在上一年度检查考核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存在问题,细化工作举措,加强保密审查,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现将市供销合作总社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我们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进系统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有序化,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的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及信息公开内部通报机制。市总社十分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转变作风、提高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实行主要领导总抓、分管领导负责、各成员具体落实、各处室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社办公室作为责任处室,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网络平台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及时有序。

(二)强化信息发布工作程序。市社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市总社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总社网站信息报送考核办法》和《市总社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明确信息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处室认真把关,办公室严格审核,重要信息社领导审定后发布。在合法、全面、及时地公开各类信息的同时,严格要求,把好质量,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结合市总社实际,做到了没有公开的及时公开,已经公开的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丰富和全面。

(三)严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关。

根据《市总社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涉密,防止泄密和失密现象发生,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发布渠道,全年利用市社网站开展了尿素淡季储备和应急储备竞标评标、市社法律顾问招标、农洽会招标、资产转让竞价、企业资产评估招标等多方面内容进行公示公告,有力推动了相关工作的公开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社坚持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从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出发,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公开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范围、政策法规、文件发布、业务工作、动态信息等情况。2018年,在市社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各类信息283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8条;公开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预决算等。收到在线咨询2条,并及时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们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年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8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存在问题与下步打算

2018年,市总社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距离上级要求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此外,与其他部门相比,供销合作社无行政职能,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侧重机关事务公开内容,涉及民生规范类信息少。2019年,我社将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多种形式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提高机关人员的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意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全面提升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