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南通市供销合作社 发布时间:2014-01-26 14:46 累计次数: 字体:[ ]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从“中国南通”政府网站(http://www.nanto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85119555、85119556(传真);通信地址: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1楼,邮政编码:226006;电子邮箱:ntcoop@nantong.gov.cn。

  一、概述

  2013年,我社在市政府办公室的领导下,在上一年度检查考核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存在问题,自我加压加力,完善相关制度,细化工作举措,加强保密审查,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健全组织领导,落实队伍保障。市社对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单位主要领导定期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为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发挥职能优势,加大宣传力度。加大信息宣传工作力度,及时将各阶段的业务工作以及服务社会的工作措施和成效进行宣传,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认识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江苏科技报》“富农强社”专版等媒介广泛宣传供销合作社。及时报送政务公开工作动态信息,并按要求进行数据统计,动态信息被市政府网站、省社网站和全国总社网站广泛采用。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方式。明确规定凡需上网公开的信息,应由职能处室与办公室共同审核把关,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并严格一事一审,既提高了信息公开质量,又避免了泄密事件的发生。在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统筹安排”的原则,凡是国家出台的有关供销社政策法规、部门的工作职能和工作动态等不涉密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开,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社坚持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从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出发,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公开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范围、政策法规、文件发布、业务工作、动态信息等情况。

  2013年,全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发布动态信息441条;发布工作类文件19条;发布公示公告3条,机关处室工作完成情况3份,人事信息2条;公开年度工作总结和工作安排。

  1月初,我们又通过市政府信息平台发布2013年市级尿素储备竞价公告,确保公平、公开、公正开展招投标工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们建立健全了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年未收到一件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产生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也没有发生任何信息公开收费或者减免。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工作中,我们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还不够强,对具体工作程序的熟悉度还不够,信息公开的实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4年,我们将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以及市政府信息公开研修班培训要求,继续深入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机关人员的信息公开与保密审查意识。二是加强培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促进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对照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检查审核的要求,对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够完善的方面进一步加强落实,全面提高信息公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