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南通市供销合作社 发布时间:2017-02-23 14:34 累计次数: 字体:[ ]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南通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南通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从“中国南通”政府网站(http://www.nantong.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南通市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59003055、59003056(传真);通信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图书馆及综合服务中心11楼,邮政编码:226007;电子邮箱:ntcoop@nantong.gov.cn。

  一、概述

  2016年,市供销合作总社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今年以来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公正的一系列文件要求,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对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落实工作责任,我社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现将市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市总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提高服务水平、展示机关形象的重要举措,“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负责,各处室积极参与,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落实了领导责任制,明确了市社办公室作为责任处室的工作要求及工作任务,指定专人做好政务公开网上信息发布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考核。

  (二)规范工作程序。市社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市总社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市总社网站信息报送考核办法》和《市总社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明确信息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各处室认真把关,办公室严格审核,重要信息社领导审定后发布。

  (三)完善公开渠道。充分发挥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和展示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新形象的窗口作用,专人做好各栏目的维护,不断完善市总社网站公开功能,确保信息及时、全面发布。利用市社网站是对市级尿素淡季储备和应急储备竞标公告以及评标结果进行公示,进一步推动竞标过程与结果公开透明。设立专栏,主动做好《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社坚持合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从供销合作社的职能出发,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公开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范围、政策法规、文件发布、业务工作、动态信息等情况。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市总社网站发布信息38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目前,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当面或以信函、传真等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未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存在问题

  2016年,市总社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的要求还存在着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信息公开主要集中在单位动态信息上等。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7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方面广泛收集素材,扩大信息量;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学习,提高信息宣传水平,确保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