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1-20 字体:[ 大 中 小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直属园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21〕7 号)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社会救助水平,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市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保障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全市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pdf